標識酷似“一點點”被起訴,“一點點甜不甜”賠48萬
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一點點”“一點點甜不甜”兩個奶茶品牌名字如此相似,會是同一家公司的嗎?其實不是。
因“一點點甜不甜”店鋪招牌、商品外包裝、裝飾裝修等方面使用了與“一點點”相似的標識,“一點點”將“一點點甜不甜”運營公司——廣州市未來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未來公司”)告上法庭,稱該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記者昨天查詢了解到,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日前審結了該起案件,認定未來公司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判賠48萬元。
標識酷似 “一點點”取證后起訴
生根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稱“生根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為樓更深,該公司開設多家“一點點”品牌奶茶店。
2017年,生根公司發(fā)現(xiàn)未來公司在奶茶飲品店“一點點甜不甜”的店鋪招牌、商品外包裝、裝飾裝修等方面使用了與旗下奶茶品牌“一點點”酷似的標識之后,便委托代理人汪某開始進行取證。
2017年7月27日,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公證人員在汪某指引下,使用該處電腦登錄未來公司相關網(wǎng)頁,截取圖像證據(jù)共八十四頁,其主要內(nèi)容為未來公司在奶茶上使用了“一點點甜不甜”標識且顯示在2017年7月27日有6人成功加盟。
為此,生根公司認為,未來公司的行為侵害了生根公司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圖像證據(jù)可以證明,“一點點甜不甜”所采用的標識無論是文字的排列組合、字樣、字形,還是整體結構都與其注冊商標極為近似,且店鋪招牌和商品外包裝標簽上均突出使用此標識,相關公眾容易對兩者商品來源產(chǎn)生混淆。
為此,生根公司向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未來公司銷毀所有使用與“1點點”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的裝飾、宣傳冊、廣告等物品,賠償因侵權而遭受的損失200萬元以及維權合理費用55000元。
否認侵權 被告稱已聲明無關系
一審時,黃埔區(qū)人民法院認為,未來公司的行為侵害了生根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構成不正當競爭,酌定判處未來公司賠償48萬元,隨后未來公司提起上訴。
未來公司答辯稱,自家公司使用的是藍標藍底,而生根公司的商標是綠色黃底,其中“點點”二字更是完全不同,兩者之間不構成相同或近似。
其次,被訴侵權標識只是在未來公司官網(wǎng)中奶茶產(chǎn)品的杯子上使用,并沒有作為奶茶店的招牌使用,沒有出現(xiàn)在實體店鋪中或者任何實體商標中,認為不可能構成商標侵權。
此外,未來公司表示,其在官網(wǎng)首頁中明確聲明“一點點甜不甜是2017年申請注冊成功的,隸屬未來公司旗下品牌,與一點點品牌毫無關系”,認為沒有具有搭便車和傍名牌的主觀故意,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駁回上訴 二審還是要賠48萬元
對于未來公司的上訴,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依法審理,對于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雙方均無異議,該院予以確認。
另查明,未來公司在二審庭詢過程中明確表明,雖然其對一審法院認定其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存在異議,但不對該項作出上訴,只對一審的判賠金額提出上訴。
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認為,本案中,未來公司在其經(jīng)營奶茶飲品店中的店鋪招牌、商品外包裝、裝飾裝修等方面的標識使用行為侵害了其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一審認定未來公司侵害了生根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合法合理,予以確認。
對于賠償金額,一審法院酌定未來公司賠償生根公司48萬元(含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并無不當,予以維持。綜上所述,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有誤,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予以糾正,但判賠數(shù)額合法恰當,予以維持,為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8月20日,記者查詢相關資料了解到,未來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黃埔區(qū)法院立案強制執(zhí)行。由于未來公司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黃埔區(qū)法院于8月16日發(fā)出限制消費令,未來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福林于8月16日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來源: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