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自剁食指 謊稱工傷向老板索賠11.4萬
發(fā)布時間:2016-08-26
何孟(文中均為化名)是一家餃子館的廚師。一次,心情煩躁的他故意將自己的左手食指指尖砍下,并謊稱是工傷找老板索賠。結果,監(jiān)控暴露了這一切。近日,因犯詐騙罪,何孟被長沙市岳麓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15年11月3日,岳麓區(qū)某餃子館。何孟正在廚房里剁羊肉,因為心情煩躁,看廚房又沒有其他同事在,便將左手食指指尖砍下。隨后,他向餃子館老板張強和店內其他工作人員謊稱自己是在工作過程中誤傷手指,并以工傷為由要求賠償。老板張強信以為真,立馬向何孟支付了其住院期間的醫(yī)療費、生活費共計24850.29元。
何孟出院后,張強表示愿意再賠償他5萬元。但何孟見有利可圖索賠11.4萬元。越想越不對勁的張強想到了去查店內的監(jiān)控視頻,才發(fā)現(xiàn)真相。于是,張強停止了支付調解協(xié)議約定的剩余款項,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法院審理認為,何孟的行為已構成了詐騙罪。據此,作出了如上判決。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