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家餐廳吃飯不給筷子,顧客付錢買了才行
發(fā)布時間:2016-11-25
吃中餐筷子是必不可少的,可倘若外出就餐時遭遇餐筷強制收費,消費者該不該和飯店較真兒?日前,市民李先生在龍達溫泉生態(tài)城內就餐時,就遇上了被迫購買餐筷的事情。
筷子和餐巾捆綁收費市民難接受
日前,市民李先生在濱海新區(qū)的龍達溫泉生態(tài)城購買火鍋套票就餐,但是餐具只有碗、碟、勺,唯獨沒有筷子。服務員表示筷子一元錢一副!爱敃r我詢問是否有免費的餐筷,服務員說沒有!睙o奈之下,李先生只好花錢買了餐筷。雖然價格不貴,但是李先生質疑,“吃中餐肯定是要用筷子,但是餐廳將吃飯必需的筷子和非必需的餐巾捆綁在一起收費,讓我們難以接受。”
隨后,記者也來到龍達溫泉生態(tài)城,正如李先生所說,筷子的確需要收費。“不買就沒有筷子嗎?”記者詢問!皩!狈⻊諉T答道。記者看到,這副收費餐筷是和餐巾、牙簽在一個包裝袋里,包裝袋上標注收費1元。同時,記者還發(fā)現(xiàn),這副有償提供的餐筷包裝袋上,沒有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部門回復:理應提供免費餐筷
記者將此情況反映給濱海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李先生表示,飯店理應為客人提供免費的餐筷,并在接到投訴后聯(lián)系了龍達溫泉生態(tài)城,對這一問題作出提醒。
同時,針對未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問題,李先生表示,按照規(guī)定一次性餐具應該在外包裝上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但是他們尚未核實情況,所以無法進行查處。李先生表示,消費者遇到這一情況,可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據(jù)到所屬市場監(jiān)管局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天津日報